優化香港天主教學校宗教教育的十四項新猷
天主教教育事務處於二○○六年九月成立宗教及道德教育組,支援香港天主教學校的宗教教育。今年欣逢成立二十周年,遂趁此良機以一系列文章簡介宗教教育的使命與特色,以及回顧教區各持分者曾付出的努力。天主教學校教育核心乃展示天主教價值觀,其載體為校內的宗教教育。為應對回歸後之教育改革與其他挑戰,約二十年間教區推出了十四項新猷,以優化其學校的宗教教育。
優化宗教教育的十四項新猷歷程
聘任學校牧民工作者
落實「教區會議」決議,由教區撥款資助學校設立「牧民助理」一職,以專責牧養教友學生及向非教友師生福傳。
規定宗教科課時
針對部分學校輕視宗教科的現象,規定正規課程須安排不少於總課時的百分之五,確立其學科地位。
頒布《課程文件》
發布宗教教育中央課程大綱,避免核心內容流失。文件建議採用「厄瑪烏教學法」,連結學生生活經驗與基督徒故事的教導。
成立「宗教及道德教育組」
設立專責部門編製教材及支援教學,包括編印《星光系列》課本,舉辦工作坊及到校支援,並建立聯校網絡。
開設DSE「倫理與宗教」選修科
為免新高中學制把宗教科邊緣化,教區要求中學開設「倫理與宗教」選修科,維持其教育優先次序。
確立「五大核心價值」
因應《2004教育(修訂)條例》實施,教區將真理、義德、愛德、生命及家庭寫入教區學校法團校董會章程,作為校政指導思想。
委派顧問團探訪教區屬校
檢視教區屬校在天主教價值觀全方位培育的現況,協助學校領航人掌握優化方法。
開設新師資培訓課程
委託明愛專上學院開辦宗教科教師認證課程,提升其質素,為教區育才。
制訂宗教教育「新措施」
頒布三項規定:學校須實施宗教教育「專責任教、專業資歷、專職統籌」,即每位宗教科教師負責的宗教課不能太少、教師須先完成師資培訓才可任教宗教科,及應設立宗教教育統籌主任一職。
成立「師資專業發展小組」
專責制定宗教科教師培訓策略,並將入職認證課程統一交由聖神修院神哲學院負責,為宗教科師資質素把關。
推出到校「同行計劃」
「宗教及道德教育組」為教師提供多項專題工作坊及到校專業支援服務。
推介「A+框架模式」
「宗教及道德教育組」針對價值教育統整困難,引入天主教學校價值教育校本推展模式,協助學校建構全校性校本價值教育課程。
推行「天主教學校表現指標」
配合教育局自評框架,提供反思焦點及持分者問卷,協助學校於學生多元發展中仍能貫徹天主教辦學宗旨。
籌備「天主教學校識別指標」
於辦學多元化的社會中,凝聚同懷天主教理念的同行者,於「天主教學校」的旗幟下,互勉互勵。
此 14 項新猷涵蓋過去約 20 年教區有關宗教教育的政策制訂與機制建立。關鍵在於結合中央專家支援與校內統籌人員推動,全校參與,於變局中鞏固天主教學校身份,傳承辦學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