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在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間舉行的教區會議, 第六組「教育與文化」 建議加強天主教學校的宗教教育。為落實此建議及配合宗教科教師的期望,天主教教育事務處展開一套有系統的「宗教教育課程大綱」的工作。
  2. 「宗教教育與德育課程專責小組」便是為落實上述目標而於二零零四年五月成立的。「專責小組」由教育事務主教代表任主席,成員包括神父、修女、校長及資深宗教科教師。
  3. 經過多輪的諮詢、討論及反覆修訂, 《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文件》最終於二零零六年六月獲時任主教陳日君樞機核准。
  4. 由於推行新宗教課程 ,教區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在天主教教育事務處轄下成立「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發展中心」,2018年改稱為宗教及道德教育組(Religious and Moral Education Section, RMES)。